机构职能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公证处(原名珠海市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是珠海市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司法证明机构。自成立以来,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在全国率先开办了权益抵押登记业务,受到司法部、司法厅的表扬。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公证处总部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楼2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代化办公设施齐备,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辖覆盖全市,公证项目达一百多项,公证文书发往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广大公民、法人、社团、群众组织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信赖和好评,在海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

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市公证处成立之初,规模极小,只有几个人,且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公证业务量也只有区区几百件。90年代开始,公证法律服务被社会认可,公证法律服务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凸显,得到交易各方的信任,致使金融房地产方面的法律业务猛增,为此司法局及时补充了公证队伍人员的不足,从全国各大高校招聘了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并调配调入一批具有较高法律专业水平的人员,充实了原市公证处的公证队伍。如今,70年代末,最早设立在珠海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司法证明权,成为珠海市范围内最早成立的国家司法证明机构。80年代初期脱离法院,划归市司法局。目前,我处有工作人员共33名,其中公证员14名,辅助人员19名,公证员队伍中,法律本科学历达100%,从事公证事业均达十年以上,具备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2002年,我处在市司法局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拥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同时也拥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成为珠海市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公证处。从这一年开始,我处内部开始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管理制度,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我们招聘了一批又一批新生力量。次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证业务的发展,我处启用了网络办证平台,实现电脑化管理,此举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确保了公证程序的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