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告
珠海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的公告
来源:珠海公证处 作者:本站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2日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公证处(原名珠海市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司法局。
因工作需要,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程序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要求
辅助公证员从事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如资料收集、核对;参与外出核实、上门服务及保全证据等户外工作,并承担记录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等。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优先;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有亲和力,善于沟通,勤奋好学,有工作责任心。
三、工作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材料:《珠海公证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16日,请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珠海公证处邮箱zhsgzc@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职位”命名,如某某应聘公证员助理)。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申论;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满分各100分,合格分60分。
(三)体检
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
(四)办理聘用手续
珠海公证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夏美路25号
联系电话:0756—2128558